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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0年度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采编时间: 2020-12-01 17:06:23 来源: 协会采编

关于启动2020年度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复函》(人社专技司函2019173号)和协会工作部署的要求,我会将全面启动2020年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全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才;

2. 全国混合制经济领域(非公经济占比50%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才;

3.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秘书处及协会直属单位。

二、申报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属于工程技术系列,下设4个专业方向,分为城市轨道运输、城市轨道车辆、城市轨道线路工程、城市轨道电务。(详见附件1

 三、申报等级

高级职称(不包含正高级)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作,符合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暂不作为本次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5)符合附件2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取得相应级别证书满5年;

(6)长期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工程项目、课题的技术骨干,取得专科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并取得工程师职称满8年。

(二)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参与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发表(取得)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主要参与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从事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工作,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能解决生产过程中本专业领域的复杂技术问题。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改革项目,或独立承担过重要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掌握国内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转移转化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成功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实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和资源配置服务,为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做出积极贡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级三大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三大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4.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国家标准(排名前五);或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排名前三);

5.获得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项目(排名前十)、一等奖项目(排名前五)的主要完成人员;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排名前十)的主要完成人员。

(四)以下情况属于不予认可的情形,不能用于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

1.取得中级职称证书核发地、核发时间与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实际工作经历不一致,又未能提供有效说明的;

2.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机构核发的中级职称证书;

3.实行以聘代评的单位核发的中级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和准备答辩代表作等相关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单位初审。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印章(或签字)的申报表、公示材料、诚信声明(附件3)及其他附件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职称评审办公室邮箱,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初审。评审办公室负责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四)评审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职称评审费用。缴费成功即为申报成功。

(五)资格复审(现场核验)。为方便申报人,本次评审不在单独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在答辩评议结束后,职称评审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对申报人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再次审核,如在核验过程中发现附件材料与提交材料不符或有造假,所交评审费用不予退款,同时评审成绩作废。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电子件:每个申报人建一个文件夹。内容应包含①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表(附件4);②答辩代表作;③附件-如诚信声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文件均为PDF格式,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

纸件(现场审核时提交):应包含申报表(原件)、答辩代表作和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书和答辩代表作均为单面打印,并一式3份;其他证明材料1份,页数不超过100页。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356。以上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城轨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7)》,所有文件请按顺序装订。

(二)时间要求

2020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2020121日至20201220日,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方式,考虑申报人较多,接收电子版材料主要以单位统一提交的方式为主,电子版申报材料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职称评审办公室邮箱xsw@camet.org.cn。纸件材料请于评审当天由申报人提交评审办公室,评审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评审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职称评审收费为1800/人。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评审费转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账户,由协会统一开具发票。缴费时间届时将由职称评审办公室告知单位,由单位通知申报人。

单位名称: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号:0200020009201200952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20  邮编:100038

八、联系方式

职称评审办公室联系人:杜哲  俎春娇

  话:010-83935748  010-83935749

邮箱:xsw@camet.org.cn

财务联系人:宋燕子  010-83935714

附件:

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3.《诚信承诺书》

4.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表

5.报送材料要求

6.答辩论文格式

7.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职称评审管理办法.pdf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pdf

附件3.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4.职称申报表(高级)2020.doc

附件5 报送材料要求.pdf

附件6.答辩论文格式(高级职称).doc

附件7.申报材料目录(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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