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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加入、不参与、不支持、 不合作、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倡议
采编时间: 2021-03-24 08:34:51 来源: 协会采编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3月20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明确提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民政部部署,我会现面向所有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会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在各自业务体系内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会员单位要强化法律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参加有关活动前应先通过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三、各会员单位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不参与、不支持、不合作、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四、各会员单位积极落实通知要求,认真查实各类活动组织方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场地等服务。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共建共治共享,共同营造城轨交通行业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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