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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
采编时间: 2020-03-25 12:47:46 来源: 协会采编


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李学峰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副会长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委员:

徐洪春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城轨事业部原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

    驻会

方少轩   驻会

    驻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副秘书长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

王光兴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室主任

王道敏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系统集成部部长

刘金叶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设施设备管理部部长

朱士友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兼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龙育才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裴顺鑫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牛建华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城交公司董事长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标准所所长

卢西伟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世雄   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文明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

    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兼秘书长:

黎国清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员


副秘书长:

唐飞龙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城市交通事业部副总经理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纵横机电副总经理

马丽兰   原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林志元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兼总工室主任

周尚明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设备公司总经理

臧永立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部主任

     成都铁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单位: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单位: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富欣智能交通控制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新誉集团有限公司

西门子交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华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康吉森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唐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投轨道交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武汉征原电气有限公司

克诺尔车辆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南京中车浦镇海泰制动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研究院

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匡恩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即3M中国有限公司)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津航计算技术研究所

西屋制动法维莱中国集团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威努特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坐标系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国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本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创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神铁牵引设备有限公司(原嘉善华瑞赛晶变流技术有限公司(浙江))

傲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兴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铁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BB(中国)有限公司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交铁检验认证中心(成都)有限公司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青岛海信微联信号有限公司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车时代通信信号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铁科智控有限公司


*若委员代表或委员单位名称发生变更,请尽快联系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以便我们及时修改。

秘书处联系人:李会英

联系电话:010-51874934

传真:010-51849623

秘书处邮箱:13810352823@163.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院6号楼 (铁科院机辆所211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2023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促进城轨交通技术装备专业活动的开展,依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章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分支机构,主要由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装备制造、检验、研究、运用等工作的协会会员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组织,在协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开展活动时应当使用全称

第三条 专委会以协助政府部门和协会城轨装备产业政策,服务业主单位和员单位,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 专委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支持党员参加所在党的组织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专委会设在北京市,依托单位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专委会的业务范围

(一)在国家有关部委和协会的统筹安排下,致力于城轨装备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研究和促进工作。就城轨装备行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国家有关部委提出政策性建议,构建城轨装备行业的有序发展环境。

按协会安排,促进城轨装备的自主化、智能化、绿色化。

(三)在协会统筹下完善城轨装备的标准体系,组织重要标准的制修订

)开展调查研究,保持与业主单位及相关企业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及服务功能,搭建政府与企业、业主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平台。

在协会安排下,统计和发布城轨交通装备方面相关数据。

经协会批准,或经协会报有关部门批准,以协会名义组织开展城轨装备新技术、新产品及其他重大技术项目的技术咨询、论证、审、评定的具体工作

协助协会开展产品认证方面的工作。

)跟踪国内外城轨装备发展动态,开展国内外城轨装备技术交流与合作。

)承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专委会负责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专委会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和秘书长原则上在协会机关或专委会依托单位的人员中推荐专委会负责人提名名单经协会审查同意后由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选举,通过报协会备案出任

专委会委员单位应是协会会员单位,单位代表为专委会委员。

第八条 专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专委会工作;

(二)积极参与协会工作;

(三)组织提出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

(四)督促和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

主任可根据需要,委托副主任主持专委会工作。

第九条 专委会设秘书处,在秘书长的协调组织下开展日常工作。秘书处工作人员可由委员单位借调或专委会聘任。

专委会可设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事务。副秘书长由委员单位推荐,专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秘书处的职责:

(一)负责与协会的汇报沟通,与委员单位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

(二)组织执行专委会的各项决议;

(三)完成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专委会其它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专委会设城轨装备专家库,承担与城轨装备有关的专业技术支持工作。城轨装备专家库从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城轨装备行业专家中遴选。城轨装备专家库专家的遴选工作原则上与专委会换届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 换届选举

(一)专委会每届5年,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专委会的换届选举,由本届专委会按经协会批准的换届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专委会可聘任名誉主任或顾问。

第十三条 会议制度

(一)全体委员会议。专委会每届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由专委会主任或秘书长主持,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主要议程包括:

1.制定和修改专委会管理办法;

2.选举专委会负责人;

3.审议专委会或年度)工作报告;

4.研究讨论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装备行业内重大事项;

5.决定专委会其他重大事宜。

全体委员会议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或线上方式召开

(二)主任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任工作会议,参会范围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专委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主要议程包括:

1.审议专委会年度工作报告;

2.研究讨论城轨交通技术装备领域的技术创新、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相关事宜

3.研究讨论专委会重大事项,提出专委会的工作方针和年度工作计划。

4.听取、讨论对专委会和城轨装备发展的意见建议。

(三)主任办公会。专委会每月召开主任办公会,参会范围包括主任、驻会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可列席,由专委会主任或其委托的驻会副主任主持,会议主要议程包括: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上级协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筹划部署专委会年度、季度、月度、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

3.安排布置专委会日常工作,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4.研究制定规章制度、人事安排和内部管理措施等自身建设工作

5.审议通过副秘书长人选,调整、增补、罢免委员单位和委员;

6.审议须提交主任工作会议和全体委员会议表决的事项

第十四条 专委会实行驻会负责人按需到岗制度。


第四章 委员单位和委员

第十五条 已经取得协会会员资格,从事城轨装备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加入专委会成为委员单位。申请加入本专委会的委员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并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

2.积极参与专委会工作并愿意发挥作用;

3.在城轨技术装备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十六条 加入本专委会的程序是:

1.提交加入本专委会申请;

2.专委会秘书处审核;

3.由主任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成为专委会委员单位。

第十七条 专委会委员由各委员单位推荐产生,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委员单位应及时提出调整人选建议。

各委员单位还应推荐一名联系人,负责与专委会进行日常事务联络,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所在单位应及时调整人选。

更换委员需所在单位发送公函至专委会;更换联络人可由所在单位发送公函,也可由原联络人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秘书处。

第十八条 委员单位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参加专委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优先权;

(三)优先享有获得专委会印发资料和其他各种信息的权利;

(四)享有对专委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九条 委员单位义务

(一)遵守专委会管理办法,执行专委会的集体决议;

(二)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为专委会开展的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

第二十条 委员单位根据自身意愿有权退出专委会,但需向专委会提交书面通知。

如委员单位退出协会或被协会除名,则自动退出本专委会。

委员单位业务方向或业务能力发生变化,与专委会工作产生偏移的,可自行退或由专委会审议程序退

委员单位违反专委会规定、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经审议程序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委员单位退出,被除名后或者自动丧失委员资格,其在本专委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委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协会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会议支出标准、人员交通标准、人员住宿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

第二十三条 专委会不设独立账户,纳入协会财务设立的专委会专户进行管理。在依托单位列支的费用严格按依托单位的财务制度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2023年1月13专委会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协会备案后生效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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