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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时间: 2026-01-09 15:47:15    来源: 协会采编

市轨道交通技术装备用户需求书(范本)

编制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发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平台作用,规范城轨装备招投标文件,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成果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指导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装备用户需求书(范本)(以下简称“用户需求书”)的编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用户需求书的编制、发布、复审、宣传等过程。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牵引系统、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重载型自动扶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车辆段设备、通风与空调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站台屏蔽门、乘客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设备、运营控制中心设备、轨道结构等。

第三条 用户需求书主要用于城轨业主单位在城轨装备招标采购时,作为制定招标文件的参考。

第四条 用户需求书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装备专委会”)组织编制。

第五条 用户需求书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管理、招标政策等要求。用户需求书中技术指标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部门规章,符合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符合本专业要求。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六条 用户需求书内容应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衡量,文字表述清淅。

(一)准确性原则:业主需求主导,准确反映业主的真实需求,避免模糊、歧义或误解。

(二)完整性原则:涵盖业主需求的各个方面,包括功能需求、性能需求、界面需求、安全需求、管理需求等。

(三)成熟性原则:技术方案应成熟可靠,确保运行安全。

(四)先进性原则:应具有先进性,吸纳经过验证的先进技术方案,淘汰已经落后的技术方案。

(五)绿智原则:用户需求书要符合城轨交通绿色化、智慧化的发展方向。

(六)规范化原则:用户需求书的条目、格式、专用术语应规范。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指导用户需求书的编制工作。装备专委会组织实施,负责用户需求书编制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 采用自荐、征集、推举或洽谈的方式确定用户需求书编制牵头单位及参编单位。以城轨交通业主为主导成立用户需求书编制组。编制组牵头单位应是业主单位。

第九条 组建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成员5-9名,全程审查用户需求书。专家顾问组成员一般由业主专家组成。

第四章 编制程序及要求

第十条 用户需求书的编制周期一般为9个月(自正式成立编制组算起)。

第十一条 用户需求书的编制包括提案阶段,启动阶段,起草阶段,初稿审查阶段,广泛征求意见阶段,终稿审查阶段,报批和发布阶段,复审阶段。

1. 提案阶段

根据城轨装备行业发展需求,装备专委会秘书处在年底前提出用户需求书编制计划,经装备专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协会主管领导批准。临时提出的编制计划,也需经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协会主管领导批准。

编制计划批准后,装备专委会秘书处组织编写用户需求书编制方案。编制方案应包括:用户需求书名称、牵头单位、参编单位、支持单位、专家顾问名单、编制计划与节点、经费预算和来源等。

2. 启动阶段

装备专委会秘书处将用户需求书编制方案报主任办公会审批。批准后,装备专委会组织召开用户需求书启动会暨大纲审查会,确定用户需求书大纲,牵头单位负责向参编单位分配编制任务和计划。

3. 起草阶段

牵头单位组织编制组内部编制用户需求书。牵头单位负责统稿,并组织完成编制组内部征求意见。

4. 初稿审查阶段

装备专委会组织用户需求书初稿审查会,会后由编制组形成广泛征求意见稿。

5. 广泛征求意见阶段

装备专委会向行业广泛征求意见,编制组负责汇总、处理反馈意见,形成终稿和编制说明。

6. 终稿审查阶段

装备专委会组织用户需求书终稿审查会,会后形成报批稿。

7. 报批和发布阶段

装备专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协会办公会议审批。协会办公会议审批后,装备专委会负责办理发布流程,以协会名义向行业发布用户需求书。

8. 复审阶段

用户需求书发布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审。

第十二条 用户需求书的广泛征求意见材料应向协会所有业主单位、制造企业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材料应当包括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第五章 文件管理

第十三条 编制用户需求书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文件、材料,每年向协会档案管理部门提交,文件存档期限不少于五年。

第十四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应当存档:

1. 用户需求书编制方案;

2. 用户需求书征求意见稿;

3.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4. 终稿审查会会议纪要及相关附件;

5. 用户需求书报批稿及报批函;

6. 协会发布文件和用户需求书正式发布本;

7. 复审意见文件;

8. 其他材料。

第六章 编制经费

第十五条 用户需求书编制经费由牵头单位筹集、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加强对关键节点的把控和过程管理。装备专委会组织编制启动会暨大纲审查会、初稿审查会、发布广泛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审查会、向协会报批、组织发布等流程。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项讨论会。

第十七条 编制组牵头单位可根据编制工作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组内部召开工作会议。

第十八条 本编制办法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编制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